交易條件 | 租金掛牌價 | 1391110.08 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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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保留價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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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掛牌價備注 | 1391110.08元/年 | 是否優(yōu)先承租權情況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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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 出租用途 | 租賃用途為公共設施,原則上不適用于商業(yè)化項目,以公益性文化類項目入住運營,同時保證公益性區(qū)域對公眾免費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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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履約保證金:成交首年一個月租金(最高不超過5萬元)。
2、承租方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自行辦妥經營證照、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照及手續(xù),并自行完善相關配套設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關資料辦理的,出租方協(xié)助提供。
承租方須在承租前自行對出租標的進行全面了解,并對營業(yè)所需的各項審批條件和規(guī)定進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參與競租的行為將被認為已作充分的預判和決策,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不能獲得營業(yè)開設審批(包括土地規(guī)劃用途和既有結構、設計等因素在內),或后續(xù)因為政策變化導致無法繼續(xù)開設的各項經營風險,承租方承諾獨立承擔,出租方不對無法履行、投入成本、裝修損失等承擔任何形式的賠償或補償責任。
3、出租標的使用過程中的水、電、物業(yè)管理費由承租方承擔,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4、出租標的按現狀交付使用,交付時出租方不保證原裝修、裝飾物的完好,不負責原裝修的拆除工作。
5、承租方承租標的后需進行裝修的,裝修方案需書面報出租方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
6、承租方與出租方應在項目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簽訂租賃合同,如自項目成交后第30個自然日內雙方仍未簽訂租賃合同的,項目自動終結,出租方有權收回標的或收回后重新掛牌。
7、承租方競得后不得變更簽約人,不得對出租標的進行轉租、分租、調換使用或抵押。
8、房屋租賃合同中除承租方相關信息及“租金價格”條款等手填條款外,其他條款均已確定而不得修改。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意向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
保證金事項 | 交納金額(萬元) | 10.00 | 交納時間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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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 | 因技術、網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fā)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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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方式 | 網上銀行;銀行轉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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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扣除條款 | 1.競買活動結束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競買方,且未出現“浙交匯”平臺規(guī)定應當扣除或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情形的,其已遞交的保證金在競價活動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無息原路返還至競買方的“我的賬戶”中。
2.項目成交(即競買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承租方遞交的競買保證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自動轉為立約保證金,臺州市產權交易所在項目成交后十個工作日內將立約保證金轉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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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 | 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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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免租期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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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時間 | 3個月 | 是否包含在租期內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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