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狀態(tài) | 空置 |
其他權利情況 | 無 |
其他披露事項 | 1、權證相關信息:有產權證,產權證號:浙(2023)臺州椒江不動產權第0039882號。
2、出租標的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以房屋現狀為準。
3、是否辦理抵押登記:無。
4、是否設立居住權:無。
5、競買方報名前需進行實地勘察,標的實際出租位置及面積,以現場實地勘察及咨詢出租方為準。 |
出租方基本情況 | 出租方名稱 | 臺州市椒江心海文化旅游投資有限公司 |
聯系人 | 王哲堯 |
聯系方式 | 固定電話:0576-8908-9748 |
聯系地址 | 浙江省臺州市椒江區(qū)葭沚街道中心大道3666號 |
交易條件 | 租金掛牌價 | 35.00 元/平方米/月 |
|
是否有保留價 | 無 |
|
租金掛牌價備注 | 2024年12月31日前免收租金,2025年度租金按35元/平方米/月作為起始競拍價格,2026年度租金比上一年上浮5元/平方米/月收取。 | 是否優(yōu)先承租權情況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 出租用途 | 配套商業(yè) |
|
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履約保證金:首年租金的20%。
2、承租方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自行辦妥經營證照、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照及手續(xù),并自行完善相關配套設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關資料辦理的,出租方協助提供。
承租方須在承租前自行對出租標的進行全面了解,并對營業(yè)所需的各項審批條件和規(guī)定進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參與競租的行為將被認為已作充分的預判和決策,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不能獲得營業(yè)開設審批(包括土地規(guī)劃用途和既有結構、設計等因素在內),或后續(xù)因為政策變化導致無法繼續(xù)開設的各項經營風險,承租方承諾獨立承擔,出租方不對無法履行、投入成本、裝修損失等承擔任何形式的賠償或補償責任。
3、出租標的使用過程中的水、電、物業(yè)管理費由承租方承擔,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4、出租標的按現狀交付使用,消防等安全措施由承租方全權負責。
5、承租方承租標的后需進行裝修的,裝修方案需書面報出租方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
6、承租方與出租方應在項目成交后5個工作日內簽訂租賃合同,如自項目成交后第30個自然日內雙方仍未簽訂租賃合同的,項目自動終結,出租方有權收回標的或收回后重新掛牌。
7、承租方競得后不得變更簽約人,不得對出租標的進行轉租、分租、調換使用或抵押。
8、房屋租賃合同中除承租方相關信息及“租金價格”條款等手填條款外,其他條款均已確定而不得修改。
9、本項目交易服務費由承租方承擔。 |
租期 | 三年 |
有無免租期 | 有 |
免租期時間 | 1年 |
是否包含在租期內 | 是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依照椒江區(qū)政府(椒政辦發(fā)〔2023〕56號文件)《臺州市椒江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心海數貿港若干扶持政策意見》第一條適用對象和政策圖解執(zhí)行,具體內容如下:
商業(yè)空間:能補充園區(qū)商業(yè)配套的,為園區(qū)企業(yè)職工提供生活、辦公便利的企業(yè) (便利店、輕餐飲店、形象設計、咖啡、食堂、運動健身等),需要擁有至少一年以上的開店經營能力的企業(yè)。 |
保證金事項 | 交納金額(萬元) | 3.00 | 交納時間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 |
|
溫馨提示 | 因技術、網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fā)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
|
交納方式 | 網上銀行;銀行轉賬 |
|
保證金扣除條款 | 1.競買活動結束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競買方,且未出現“浙交匯”平臺規(guī)定應當扣除或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情形的,其已遞交的保證金在競價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原路返還至競買方的“我的賬戶”中。
2.項目成交(即競買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承租方遞交的競買保證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自動轉為立約保證金,臺州市產權交易所在項目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將立約保證金轉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信息發(fā)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最多延長2個周期。 |
是否自動延牌 | 是 |
延牌情況 | 目前已延長0個周期,已延長0個工作日 |
遴選方式 | 動態(tài)報價 |
遴選方案主要內容 | 1、公告掛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xù)。符合承租方資格條件的意向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xù)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2、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競買方,則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最多延長2個周期。
3、信息披露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條件的合格競買方,則按動態(tài)報價結果確定成交價和承租方。
4、掛牌期滿后,如征集到兩家(或兩家以上)合格競租方,則按照公告確定時間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進行轉讓。 |
交易機構 | 聯系人 | 潘女士 | 電話 | 0576-88685180 |
傳真 |
| 郵箱 |
|
地址 | 浙江省臺州市市府大道777號浙江民泰商業(yè)銀行五樓510、511室 | 網址 | https://www.tzcqpt.com/TZPT/ |
報名鏈接:https://www.zjpse.com/prjs/lease/detail/642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