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 轉 讓 產 權 相 關 信 息
項目名稱 |
臺州市黃巖平安化輕有限公司51.69%國有法人股權(優(yōu)先股) |
項目編號 |
T10008 |
掛牌價格 |
467.06萬元 |
地域 |
黃巖 |
基本情況 |
申請人名稱 |
臺州市黃巖區(qū)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 ||
標的企業(yè)名稱 |
臺州市黃巖平安化輕有限公司 | |||
企業(yè)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yè) |
民爆 | |||
經營范圍 |
許可經營項目:化工原料[亞硝酸鈉、硝酸鈉、硫酸、鹽酸、硝酸、丙酮、片堿、環(huán)已酮、溴素、甲苯、二甲苯、甲醇、乙醇、硝酸銨、(營業(yè)場所內不存放危險化學品)(許可證有效期至2013年4月2日止)]、批發(fā);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有效期至2010年12月27日);貨運;經營性危險貨物運輸(爆炸品類)(許可證有效期至2014年6月11日);一般經營項目:建筑材料銷售,倉儲服務(上述經營范圍不含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禁止、限制和許可經營的項目)。 | |||
法定代表人 |
陶新華 |
成立日期 |
1981年成立 | |
注冊資本 |
118萬元 |
注冊地 |
臺州市黃巖勞動南路390號 | |
土地、建筑 |
占地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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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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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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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情況 |
職工人數(shù):人 | |||
標的企業(yè)概述 |
臺州市黃巖平安化輕有限公司成立于1981年12月20日,持有臺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發(fā)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為331003000007606,注冊地為臺州市黃巖勞動南路390號。公司注冊資本為118萬元,其中國有股占51.69%計61萬元,個人出資占48.31%計57萬元。法定代表人陶新華。許可經營項目:化工原料[亞硝酸鈉、硝酸鈉、硫酸、鹽酸、硝酸、丙酮、片堿、環(huán)已酮、溴素、甲苯、二甲苯、甲醇、乙醇、硝酸銨、(營業(yè)場所內不存放危險化學品)(許可證有效期至2013年4月2日止)]、批發(fā);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有效期至2010年12月27日);貨運;經營性危險貨物運輸(爆炸品類)(許可證有效期至2014年6月11日);一般經營項目:建筑材料銷售,倉儲服務(上述經營范圍不含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禁止、限制和許可經營的項目)。 |
公告掛牌 |
1、 公告掛牌期:自2010年8月31日報刊公告日(即掛牌起始日)至2010年9月27日下午4時整止。 2、 公告掛牌期間,只有一家合格受讓意向人報名,則在不變更公告掛牌時的受讓條件的前提下,經國資管理部門同意后,直接轉讓給該受讓人。 3、若公告掛牌期間,有兩家或兩家以上合格受讓意向人報名,則按照《拍賣法》有關規(guī)定實施拍賣程序進行轉讓。 4、受讓報名: 1)產權交易有關資料。 2)填寫產權受讓意向書等。 3)簽訂保證金協(xié)議,并繳納保證金。 意向受讓人應在報名期間8月31日—9月27(節(jié)假日除外)到臺州市產權交易所辦理意向受讓登記手續(xù),附帶企業(yè)章程、相關決議、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身份證明及授權委托書。 |
經審計評估的主要財務會計資料 | ||
科目﹨年度 |
2009年9月30日 | |
資產負債表 (單位:人民幣元) |
流動資產 |
32,293,322.35 |
其中:貨幣資金 |
14,810,927.55 | |
應收帳款凈額 |
4,505,193.91 | |
其他應收款凈額 |
1,198,257.31 | |
應收補貼款 |
3,171,863.72 | |
存貨 |
8,602,790.48 | |
待攤費用 |
4,289.38 | |
長期投資(股權) |
900,000.00 | |
固定資產 |
30,432,273.16 | |
無形資產 |
3,762,653.81 | |
待處理資產損益 |
14,117,141.96 | |
資產合計 |
81,505,391.28 | |
流動負債 |
43,369,980.57 | |
其中:短期借款 |
25,433,683.35 | |
長期負債 |
0.00 | |
負債合計 |
43,369,980.57 | |
所有者權益 |
38,135,410.71 | |
1、應收賬款明細中寧波伊美雅美發(fā)器具有限公司、臺州市宏亞塑模有限公司、臺州市吳彬工貿有限公司3戶存在壞賬風險,金額共計265,109.00元。由于賬齡均為2年內,本次評估未轉入待處理資產損失; 2、十里鋪及沈岙里倉庫土地尚為劃撥用地,本次評估以按標定地價的30%補交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費; 3、位于勞動南路390號辦公綜合樓房以2178萬元向中國工商銀行黃巖支行抵押; 4、根據(jù)黃征函【2009】88號文件第二點梅坑山隧道建議采用B線方案實施,對炸藥庫實施搬移,搬遷期限為BK9+600-BK10+000段實施前。本次評估中未考慮對沈岙里炸藥倉庫存在搬遷可能; 5、根據(jù)黃國資經【2010】9號文,按優(yōu)先股有關規(guī)定,應剔除未分配利潤1229.34萬元、盈余公積67.07萬元,國資經營公司按照評估價101.46萬元收購妙兒橋倉庫,對汕頭海洋第一聚苯樹脂有限公司1411.7萬元的壞賬保留雙方股東權益,予以掛賬,責成企業(yè)積極催討,其凈資產調整為1003.97萬元。 |
產權轉讓行為的內部決策及批準情況 |
出資監(jiān)管單位名稱:臺州市黃巖區(qū)人民政府 批復文件號:黃政函【2010】67號 批復主要內容:《關于同意黃巖平安化輕有限公司國有股份公開轉讓的批復》 內部決策文件:《臺州市黃巖平安化輕有限公司第一屆股東大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
中介機構 |
律師事務所 |
浙江中英律師事務所 |
會計師事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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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事務所 |
臺州中信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資產評估核準或備案情況 |
賬面值(元) |
資產 |
67,022,223.23 |
負債 |
42,241,953.91 |
凈資產 |
24,780,269.32 |
評估結果(元) |
81,505,391.28 |
43,369,980.57 |
38,135,410.71 | ||||
評估基準日 |
2009年9月30日 | ||||||
資產評估核準或備案文件及文件號 |
臺州市黃巖區(qū)財政局《關于對臺州市黃巖平安化輕有限公司資產評估項目予以核準的函》 | ||||||
對受讓方的要求 |
1、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和商業(yè)信譽; 2、具有國家有關經營民用爆炸物品的資格的境內企業(yè)法人; 3、具有從事民用爆炸物品經營經歷5年以上(含),現(xiàn)在企業(yè)擔任主要經營者職務2年以上(含)的自然人; |